2016年蘭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學習頻道    來源: 陽光學習網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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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志愿填報

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6年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志愿?忌稍谖倚M斗旁谏词》2016年一批本科招生專業(yè)范圍中選報專業(yè)志愿,請考生根據(jù)預估高考成績合理填報專業(yè)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yè)調劑。

六、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ㄊ小^(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二)錄取確定專業(yè)時,可獲得在其投檔分數(shù)基礎上加20分與本科一批次投檔考生進行專業(yè)排序,確定專業(yè)。

七、監(jiān)督辦法

(一)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資格審核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錄取結果均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并及時公開公示。我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931-8912159)。

(二)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分別在本校(http://zsb.lzu.edu.cn)、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三)有關中學和相關部門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對考生申請材料嚴格把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學生今后三年的報名資格,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八、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 、8912748 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簡章若與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十、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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